根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1个省(区、市)抽样调查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全面统计,2018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单位面积产量、粮食总产量如下:
一、全国粮食播种面积117037千公顷(175555万亩),比2017年[1]减少952千公顷(1428万亩),下降0.8%。其中谷物[2]播种面积99685千公顷(149528万亩),比2017年减少1079千公顷(1619万亩),下降1.1%。
二、全国粮食单位面积产量5621公斤/公顷(375公斤/亩),比2017年增加14公斤/公顷(0.9公斤/亩),增长0.2%。其中谷物单位面积产量6121公斤/公顷(408公斤/亩),比2017年增加16公斤/公顷(1.1公斤/亩),增长0.3%。
三、全国粮食总产量65789万吨(13158亿斤),比2017年减少371万吨(74亿斤),下降0.6%。其中谷物产量61019万吨(12204亿斤),比2017年减少502万吨(100亿斤),下降0.8%。
国家统计局
2018年12月14日
表12018年粮食播种面积、总产量及单位面积产量情况
播种面积
(千公顷)
总产量
(万吨)
单位面积产量
(公斤/公顷)
全年粮食
117037
65789
5621
一、分季节
1、夏粮
26703
13878
5197
2、早稻
4791
2859
5967
3、秋粮
85543
49052
5734
二、分品种
1、谷物
99685
61019
6121
其中: 稻谷
30189
21213
7027
小麦
24268
13143
5416
玉米
42129
25733
6108
2、豆类
10171
1914
1882
3、薯类
7180
2856
3978
注:1.根据甘肃、宁夏、新疆等部分地区小麦实际产量对全国夏粮数据进行了修正。
2.由于计算机自动进位原因,分项数合计与全年数据略有差异。
表22018年全国及各省(区、市)粮食产量
地区
播种面积
(千公顷)
总产量
(万吨)
单位面积产量
(公斤/公顷)
全国总计
117037
65789
5621
北 京
56
34
6137
天 津
350
210
5988
河 北
6539
3701
5660
山 西
3137
1380
4400
内蒙古
6790
3553
5233
辽 宁
3484
2192
6293
吉 林
5600
3633
6487
黑龙江
14215
7507
5281
上 海
130
104
7988
江 苏
5476
3660
6684
浙 江
976
599
6140
安 徽
7316
4007
5477
福 建
834
499
5982
江 西
3721
2191
5887
山 东
8405
5320
6329
河 南
10906
6649
6097
湖 北
4847
2839
5858
湖 南
4748
3023
6367
广 东
2151
1193
5548
广 西
2802
1373
4899
海 南
286
147
5142
重 庆
2018
1079
5349
四 川
6266
3494
5576
贵 州
2740
1060
3867
云 南
4175
1861
4457
西 藏
183
104
5688
陕 西
3006
1226
4080
甘 肃
2645
1151
4353
青 海
281
103
3664
宁 夏
736
393
5336
新 疆
2220
1504
6777
注:由于计算机自动进位原因,分省合计数与全国数略有差异。
关于粮食产量调查制度和方法的说明
全国粮食总产量为31个省(区、市)夏粮、早稻和秋粮产量的总和。
(一)调查方法
粮食产量统计调查采取主要品种抽样调查、小品种全面统计相结合的方法,调查对象包括地块和经营单位。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负责地块的抽样调查工作,各省(区、市)统计局负责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全面统计工作。
抽样调查的主要粮食品种有稻谷、小麦和玉米等,通过以省为总体抽选具有代表性的村民小组和地块开展调查。播种面积调查利用遥感影像、采取空间抽样技术抽选调查样本,在调查时点上对样本地块内所有农作物进行清查,推算主要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单位面积产量调查通过采用实割实测的方法,推算各主要粮食品种的单位面积产量。播种面积与单位面积产量相乘得到总产量。
(二)调查样本
目前以省为总体的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在国家调查县(市)中开展。全国共抽取8000多个样本村、2万多个样方地块开展播种面积抽样调查。由国家统计局各基层调查队调查人员和辅助调查员开展调查,各省级调查总队根据调查基础数据推算得出省级粮食播种面积。
粮食单位面积产量抽样调查在国家调查县(市)抽取的面积调查地块中进行,全国共抽取5000多个样本村、近3万个自然地块,每个自然地块中再按照要求抽选3-5个10平方尺的小样方,通过对样方内粮食作物进行实割实测,推算得出全省某粮食作物平均单产水平。
(三)测产方法
主要粮食品种单位面积产量调查采用实割实测的方法取得。按照《农产量抽样调查制度》,在粮食作物收获前,各调查村中的基层调查员在播种面积调查样本的基础上对相应粮食品种种植地块逐块进行踏田估产、排队,抽选一定数量样本地块做出标记;待收获时各县级调查员或者辅助调查员在抽中样本地块上进行放样,割取样本,再通过脱粒、晾晒、测水杂、称重、核定割拉打损失等环节,计算出地块单产。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根据抽中样本地块单产推算全省(区、市)平均单位面积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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