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隐患突出 金兴公司敷衍整改被生态环境部通

  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29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29日消息,生态环境部通报“回头看”典型案例,贵州黔西南州兴仁市敷衍整改,金矿尾矿库环境隐患突出。

  据介绍,2018年11月14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市督察发现,兴仁市及其相关部门敷衍应对群众生态环境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工作流于表面。

  基本情况如下:

  贵州省黔西南州被誉为“中国金州”,为开发该州兴仁市境内的黄金资源,中国黄金集团科技有限公司与贵州省兴仁市黄金公司共同出资组建贵州金兴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兴公司”)。

  2017年4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多次接到群众投诉,反映金兴公司紫木凼金矿尾矿库超标超量堆放、污染地下水、超标排放污染物等问题,督察组按要求向贵州省进行转办。2018年5月兴仁市上报该案已办结,称2017年8月30日前对尾矿库堆放量和堆高进行了实地测算,尾矿库存在的溢流风险和尾矿库扬尘已进行治理。

  但此次“回头看”现场核实发现,金兴公司尾矿库建设运行仍很不规范,整改落实敷衍应对,环境隐患突出。

  根据通报,金兴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一是氰化尾矿库未依法建设运行。根据金兴公司紫木凼金矿尾矿库专项评价及贵州省环保厅批复(黔环表〔2006〕90号),该尾矿库贮存的氰化尾渣属于危险废物,采用干式堆存填埋处置,应严格执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有关规定。但该尾矿库自2008年启用以来,已堆存含砷氰化尾渣达300多万吨,全部为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扬尘、防雨淋措施,且库区周边防洪沟和挡土墙设置不完善,库内原有集水池已被填平,库内及库外雨水、淋溶水收集池尚在建设之中,无法确保库内外雨水和淋溶水有效收集处置。填埋场既未按要求设置规范标志牌和绿化隔离带,其上游也未设置监测井,无法获得地下水背景监测数据。

与尾矿库仅一路之隔的住户,无任何防护措施 <br><br><!--hou1tihuan--><br><br><!--hou1tihuan--><br><br><!--hou1tihuan--><br><br><!--hou1tihuan--><br><br><!--hou1tihuan--><br><br><!--hou1tihuan--><h4></h4><h4></h4><!--hou2tihuan-->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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