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检院:两家厂商10万瓶狂犬疫苗被拒绝签发
负责对疫苗制品开展强制检验的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检院”)11月21日发布消息,不予签发两家长春企业生产的狂犬病疫苗,合计约10万瓶。
中检院生物制品不予批签发信息公示表(签发日期: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5日)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批号
签发量
有效期至
生产企业
收检编号
证书编号
报告编号
签发日期
签发结论
批签发机构
1
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
每瓶1.0ml
201804032
43510瓶
2019年10月26日
吉林迈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SP0402201810076
批签中检20184338
2018年10月29日
不予签发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2
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
复溶后每瓶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出厂前效价应不低于4.0IU/剂,有效期内效价应不低于2.5IU/剂。
201805023
57290瓶
2020年5月1日
长春卓谊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SP0402201810068
批签中检20184469
2018年11月5日
不予签发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吉林迈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吉林迈丰”)生产的约4.3万瓶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 及长春卓谊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卓谊”)生产的约5.7万瓶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 被不予签发,无法获得上市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