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立董事长刘立荣等未按已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相关还款义务,兴业银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请求强制其偿付的负债及利息高达2.06亿元。之后金立董事长被列入失信。
身陷破产危机中的金立通信债权纠纷事件,出现了兴业银行的身影。金立债权人会议正在重新审理:中小型供应商更愿意直接破产清算。
11月29日,据了解,一份落款时间为11月14日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粤03执1649-1号)显示:
在之前的金融贷款合同纠纷中,由于被执行人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下称“金立通信”)、金立通信董事长刘立荣、财务总监何大兵等未按已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相关还款义务,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请求强制其偿付的负债及利息高达2.06亿元。
上海创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表示,“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金立通信、刘立荣等被执行人是否还具备相关还款能力?
根据执行裁定的披露,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4日依法立案执行,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了调查并采取了相关措施,已轮候查封金立通信名下4台车辆、刘立荣名下1台车辆。
与此同时,法院还等待分别冻结金立通讯,刘立荣,何大兵持有的4家、7家和2家公司的股权;等待金立通讯26项物业被没收;扣除金立通讯,刘立荣,何大兵各自的公积金账户10.05万元、32.94万元,32.94万元等。
上述大多数属性都在等待名单上被扣押或冻结,不能暂时处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相关银行存款和资金也被扣除。
上述裁决还表明已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相关公司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目前已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资产,因故本次执行程序暂时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