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基金子公司 业务方向与空间(多图)

  记者张燕北

  在深圳市投资基金同业公会召开的子公司专业委员会上,多位业内人士建议明确子公司业务方向与空间,开辟业务新空间。

  一家大型基金子公司高管表示,母子公司同业竞争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困扰子公司标准化业务的开展,与目前监管鼓励的业务方向存在冲突,建议仅在母公司私募资管业务和子公司私募资管业务之间进行判断,且判断标准不宜过严。

  子公司新规实施前,非标业务占比基金子公司总规模近八成。经过近6年的积累,基金子公司在运营、风险管理等方面已积累了一定的非标投资经验。设计适当的私募非标资管产品,结合股权、债权融资风控手段,向风险匹配的合格投资者进行募集,既可以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也可以规范非标投资,更好满足实体经济需求。基于此上述高管建议,适当放宽非标产品双25%的组合投资限制条款。

  “在非标标的确权问题上进行进一步研究,在实操中予以放宽限制或建立快速确权通道,以免因确权问题影响正常的非标投资。”他补充道,另外股权投资中的“三类股东”问题也亟待解决,建议尽快出台政策,认同受机构部、中基协监管的资管计划为拟上市公司的适格股东,鼓励子公司行业通过资管计划开展主动股权投资业务,使子公司行业得以更好地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和“双创”战略。

  与此同时,多位业内人士建议给予适当政策支持,开辟子公司业务新空间。“希望监管部门能对基金子公司的创新业务提供理论指导和政策支持,帮助子公司在原有业务不断受限,难以开展之时找到新的发展方向。”一家基金子公司副总经理表示,子公司探讨的MOM模式仍需要得到监管认可,希望监管部门对反向交易、交易服务系统以及母子账户交易模式等方面尽快给予明确指引。适度鼓励、支持ABS业务、供应链业务、FOF业务以及与产业资本合作开展股权投资业务等创新,帮助子公司明确新的业务发展方向。

  也有人建议道,允许基金子公司开展承销业务,在境内销售债券及银行间市场产品,以避免基金子公司在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过程中由于相关资质不全而处于不利竞争地位。

  此外,一位大型基金子公司风控总监表示,基金子公司承受着防风险去杠杆时期制定的更加严格的监管条例。

  “建议监管部门在投资限制、持有牌照以及风控要求方面参照私募基金、券商以及银行理财子公司的要求,进行适度调整放松,给予基金子公司以相同的监管待遇,避免跨行业的监管套利。”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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