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信合作】揭秘银信合作遭遇“封杀”真相

事件传闻:银信合作遭遇“封杀”

  据多家媒体报道,上周末各地银监局电话通知各家信托公司,叫停银信合作产品。此事件引起市场热议。银信合作业务被叫停,意味着银行将无法通过银信合作发放表外信贷,也无法腾挪出信贷资产。媒体评论说,信托公司将面临生存考验,银行理财业务也将失去竞争力。

  事件真相:银信合作并未完全叫停

  为了解事件的真实状况,笔者亲自询问了多家信托公司和商业银行的相关人士,了解到的情况是,银信合作并未被完全叫停。

  具体来说,在6月初被监管部门召见的12家信托公司(银信合作业务规模较大)目前可能是完全被暂停银信合作业务,但其它信托公司的处境各不相同。各地银监局对银信合作的态度有所区别,有些地区限制很严,银信合作业务是完全禁止;有些地区则要求只要不超过之前月度(比如5月份)的规模,银信合作业务(主要是信贷类业务)可以继续开展。

  对于此次“窗口指导”,银行的态度整体比较谨慎,不少银行是完全暂停了与信托公司新的业务合作(不包括代销集合信托产品 )。至于下一步如何做,多家银行表示会等待监管部门的书面细则。

  事件影响:几家欢喜几家愁

  1、对信托公司的影响

  银信合作被限制对各家信托公司影响不一样。

  银信合作业务对于信托公司来说是“通道”业务,信托公司议价能力很弱,收取的费率也很低,曾经一度“自残”到万分之五的水平。但由于规模可以很容易做到很大,所以“薄利多销”,对于部分规模很大的信托公司来说,银信合作业务的利润占信托业务的比例可能会较高。银信合作被限制对于这些公司来说影响较大。

  另外,在允许继续开展银信合作业务的地区,信托公司继续开展银信合作业务的空间大小取决于之前银信合作业务开展规模的大小。如果之前做的规模比较大,那么仍有一定的空间可继续开展银信合作业务。而且因为市场上供应商的减少,其议价能力也明显提升,此块业务的利润率也会明显提升。这就导致了“坏孩子会得到更多的奖励”的意外结果。

  2、对银行的影响

  银信合作对银行的直接影响是,人民币理财业务如何开展成为了一件头疼的事。因为信贷类产品的减少甚至空白将影响银行理财业务短期的竞争力。

  银信合作产品目前是银行人民币理财中的主力品种,其优势在于较高的收益率和较低的风险。银行普通理财客户的特点是风险承受力较弱,但是对收益率的要求却是越来越高,因此信贷类理财产品已经成为了广大投资者的“最爱”。银信合作被限制之后,短时间内市面上的人民币理财产品整体收益率会下降明显,因为余下的主力军——债券类产品收益率较低。

  3、对投资者的影响

  普通的理财客户可能在接下来的一段时期内更难寻找到较高收益的理财产品,而对于高端客户来说,信托公司发行的集合信托产品并没有被限制,依然可以享受到较高回报的投资渠道。

  “银信合作被叫停”事件的影响可能被夸大。对信托公司乃至理财市场影响更大的将是《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的出台。净资本管理的实施将改变游戏规则,信托公司面临生存与发展的重大考验。

  延伸评论

  1、银信合作为何被限制?

  据多家研究机构的统计显示,银信合作产品在今年4月末余额已飙升至1.88万亿,5月末已超过2万亿。银信合作产品以信贷类产品为主,其规模的飙升并非今年以来才有,早在2008年股市开始大跌时,信贷类产品就因为较低的风险和较高的收益而成为银信合作,乃至银行理财业务的主力军。

  信贷类产品导致了大量表外信贷的出现,这引起了监管部门的严重关注。在今年6月15日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报》中,银监会指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规避资本监管、计提拨备等要求,通过设计发行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将存量贷款、新增贷款等转出表外。”此举导致“虽然贷款已转出资产负债表,银行依然承担贷后管理、到期收回等实质上的法律责任和风险,却因此减少资本要求,并逃避相应的准备金计提,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监管部门之前曾多次整治信贷类产品,但一直收效甚微。今年信贷类产品规模更为激进的增长超越了监管部门的容忍度,因此才会导致“叫停”的出现。

  央行此前也因为信贷类产品产生的表外信贷游离于监管之外而颇为不满,认为信贷类产品的“失控”严重影响了货币政策的有效执行。

  2、银信合作的产生

  银信合作业务是一项出现于2006年的创新。其起因有二。

  一是绕开信贷限制,满足公司客户的融资需求。一方面,银行整体的信贷额度和具体到某个公司客户的信贷额度有限制;另一方面,在宏观经济政策调整中,国家往往通过对信贷规模、融资条件等的调整,对一些行业从银行获得信用支持进行政策限制。在这两种情况下,银行可能就无法直接给予信贷。而信托公司可以通过贷款、投资(持有股权)等方式提供实质上的信贷融资,所以通过银行理财产品对接单一信托计划,就可以间接满足公司客户的融资需求。

  目前,信贷类产品主要是绕开信贷额度限制,对不符合贷款政策的企业和项目的融资服务越来越少,原因是之前对被调控行业的融资限制已经逐步落实到银行理财业务中。

  第二个起因是对高收益的追逐。2006年下半年股市开始大涨,银行客户的资金大量流向股市,本外币理财产品销售量下滑,理财产品营销难度增大。此时要留住和吸引客户,最简便的方式就是提高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股市自然是首选,尤其是新股申购——低风险高收益。但是1995月7月1日开始施行的《商业银行法》(2003年修订)中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 和证券经营业务”。银行理财产品无法直接投资于证券市场,唯有借助信托计划。

  在2008年股市开始下跌之前,证券投资类产品一直是银信合作的主力军。

  3、银信合作的操作模式

  银信合作表面上的模式是,银行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信托公司设立的单一信托计划,单一信托计划投资于某领域或标的物。银行和信托公司共同扮演受托人角色,银行同时还扮演了信托计划委托人的角色。

  实际上,银信合作产品中,银行始终是主导力量,信托公司只是出借了“牌照”,充当了“通道”,收取一笔“少得可怜”的费用。尤其是信贷类产品,完全是一场“独角戏”。因为理财资金发放的对象或者购买的信贷资产都是银行指定的。

  并不能因为信托公司在信贷类产品中无所作为就表明此类业务蕴藏了风险。实际上,银行指定的贷款对象是优质客户,卖给信托计划的信贷资产也是优质信贷资产。银行在此类业务中是严控风险的,谁也不希望砸了自己的“牌子”——理财业务声誉。

  信贷类产品的收益率取决于贷款利率,其计算公式可简单表示为:

  产品收益率=贷款利率-(信托管理费率+产品销售费率+信贷资产管理费率+资金管理费率)

  因此,贷款利率的高低直接决定了这类产品的收益水平。这也是为什么信贷类产品热衷于某些行业(比如房地产行业)的原因。

(责任编辑:聂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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