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哈尔滨特派办:积极构建“四个一”审计

  近年来审计署哈尔滨特派办在坚持以往审计质量管理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不断进行实践创新,积极探索审理模式,完善制度机制,构建起“四个一”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有效促进了审计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一是形成一套依法依规的审理模式。哈尔滨办针对审前、审中和审后各阶段的工作规律和特点,逐渐探索出包括审中跟踪审理、审后集中审理、重大分歧处置办法等在内的一整套符合特派办实际情况且行之有效的审理模式,并在实践中不断优化。针对经济责任、政策跟踪等项目审计点多、面广、时间紧的特点,增加前置审理环节,开展跟踪审理,对规范程序、完善取证等依法审计内容进行提前介入。针对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复杂、定性定责要求高的特点,制定重大分歧处置办法,对争议较大的问题,提请召开审理业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通过充分讨论准确定性、防范风险。同时,通过实行“预上会”制度,集体审议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切实将“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培养一支高素质审理审核队伍。哈尔滨办依托审理审核专业团队,集中选调不同处室具有审计专业特长的人员组成审理组,按照组内复核、交叉审理和集中审理三个审理层级,多角度、全方位进行审计质量风险控制。在组织实施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企业(含金融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时,均启动专业团队进行审理,在有限的现场审计时间内集中优势力量、精准定点审理,有效控制审计风险,同时也为审计人员提供了一个交流业务的窗口和提升能力的平台,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能力。

  三是形成一个审计质量定期通报制度。哈尔滨办坚持每半年在办内通报一次审计质量情况,在明确指出审理审核发现问题的同时,注重总结归纳审计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坚持审前开展审计质量控制培训,充分利用已通报问题进行风险提示;审后及时对项目审计质量控制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形成总结材料并在全办公开。审计质量通报坚持问题导向,既通报好的经验做法,又注重解决存在的问题。通过定期通报制度,哈尔滨办不断优化审计质量控制方式方法,提升依法审计水平,并为组织实施审计项目提供可参考借鉴的经验。

  四是明确一套审计质量考核机制。为更好发挥业务处室专业优势,提高人力资源整合效果,哈尔滨办在审计中将审计证据、底稿、报告和信息质量一并纳入处室考核体系。根据参审处室职责分工和审计质量控制要求,实行首办负责制,明确问题查核、组内复核、法规审理、文稿审核、报告质量等各环节的责任,将责任和成果进行分解,并落实到每一个审计组、业务处室和每一名审计人员。明确的审计质量考核机制不但厘清了责任,更充分调动了审计项目各参审处室和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了项目组织实施的实效。(许娟)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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