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刘勇)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3月2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增值税改革将于4月1日起实施,并与实质性减税相结合,减税力度空前。山东减负规模将达1300亿元以上。
山东省财政厅厅长刘兴云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此次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6%调整为13%;将交通运输和建筑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0%调整为9%。同时,对不动产进项税额由分2年抵扣改为允许一次性全额抵扣,将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进项抵扣范围,服务业纳税人进项税额可加计10%抵扣。此外,建立覆盖全行业的增量留抵税额常态化退税机制。去年,国家对部分行业留抵税额进行了退还,山东省完成了71亿元退税任务,对于鼓励投资、缓解企业建设期资金压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初,一揽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普惠性税费减免政策已经落地,共涉及8个税种和2项附加。其中,影响力最大的是增值税和所得税两个税种。在增值税方面,将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受益面大幅度扩大。在所得税方面,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引入超额累进计税方法,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为5%;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10%。另外,还有资源税等6个地方税种和两项附加,在中央规定减征幅度内,山东省按50%的顶格减征幅度执行。
为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山东省在省级权限范围内积极挖掘减税潜力,也出台了多项含金量高的地方性减税措施。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全省普降20%,高新技术企业按调整后税额标准的50%执行;大幅下调企业6类合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征收比例;三是将四类货运车辆车船税税额标准下调至原税额的一半征收。山东省正在制定具体政策,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近期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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